问题:
您好,我是 东益(武汉)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于4.26日提交了74件商标注册申请,其中44件在5月份分别陆续下发了两次缴费通知书,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费重复缴纳。6月10日按照要求已经向商标局财务寄送了相关情况说明及退款申请等材料,顺丰快递单号SF1122943734690,签收时间显示为6月12日。截至到目前为止,我们公司尚未收到任何退回款项或处理通知,请问该重复缴纳款项什么时候可以予以退回?感谢
回答:
已与财务联系,请您提供其中一件商标注册号为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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