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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答辩
时间:2021-08-02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工作者好,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10年,现在又搞个撤三答辩,感觉真的没必要,国务院李克强总理一直说给企业减轻负担,你们这么搞简直就是在给企业增加负担,现在最近两年新冠疫情这么严重,投资一个新的产业和做一个新的产品真的难上加难,忘商标局认真上会讨论。。。。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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