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审查员老师您们好,请问下引证商标于2021.6.29被商标局发文全部撤三了,我们公司商标2021.7.7为何还发文被驳回了呢?因为最初的引证商标就只有那一个,(以上所指的发文时间均为商标局文书盖章时间)。麻烦解答下,感谢!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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