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核定使用商品中的“家用厨用电器”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1-08-04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请问核定使用商品第11大类中的“家用厨用电器”是什么意思呢?具体指向哪些商品呢?有包括1104的家用电烤箱、家用烤箱等规范商品吗?是否可以理解为是规范商品以外的其他不规范的家用厨用的电器呢?核定了家用厨用电器,是否就代表着含有多功能的,比如蒸烤一体机,都可以算作已经注册了商标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具体使用问题请询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