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我是做餐饮的,注册了一个商标,目前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我们也开始刚刚启动使用。我是注册43类粤興發茶冰室,注册号49645762,我再商标网上也发现了一个和我名字很接近的商标,注册号49943835,商标名称:粵興發。我想听听老师意见,这种商标可以通过吗?或者我应该如何做?不然我对店发展影响很大。消费者还以为同一家。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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