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商标注册申请,电子发文 的送达日期是怎么计算的呢?我目前知道的有驳回复审期限的计算方法:发文日加上15天,再加上通知书上写的15天。其他文书的计算方式是怎样呢?比如: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补正通知,这怎么计算截止时间呢?也是:发文日加上15天,再加上通知书上写的30天,一共45天么?
回答:
以网申系统中-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发文日期为准,加15天视为送达,开始计算回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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