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自商标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请问:一年的起始时间是作出撤销或宣告无效决定日计算,还是公告日计算?感谢老师指教!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按照裁定生效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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