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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商标局无视文字含义,胡乱评判
时间:2021-08-18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申请注册“金粤醇”商标,近日收到你们的驳回申请,但是这个驳回的理由也太牵强了。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同音字也很多,粤字和越字,请问商标局的各位商标从业者,这个虽然读音一样,但是这个字面意义是一样吗?就因为你们这样的驳回,如果我去申请复审,就要花好几千元,这是你们商标局为了圈财还是为了给某些代办复审企业创造业务啊(事实上收到非常多代办复审的企业来电,收费都是要大几千),我希望这个情况有商标从业者可以重视和反馈,同时我也会向相关主管部门询问和投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编号:TMZC55592799BHTZ01申 请 人: 盈云徕(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诸暨市金辰酒作坊在类似商品上初步审定并公告的第51443098号“金越醇”商标近似。(见第1743期《商标公告》)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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