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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提供使用证据,客户收不到信件,可否用代理组织收到的进行答
时间:2021-08-21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    我们代理组织收到客户电子版的商标撤三《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书》,客户的地址收不到信件,已退回商标局,是否可以用代理组织收到的电子版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书》进行答辩呢?答辩期限是否商标局发送的电子版《通知书》日期开始计算呢?

回答:

可以打印电子版答辩通知书做答辩,答辩期限以主送申请人纸件送达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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