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4133097号存在违规转让、续展的举报函
时间:2021-08-20 访问量:0
问题:
第4133097号“小助手ASSISTANT”,注册人为“宁波胜日生辉炊具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核准注销,注册人已消亡。 但我方注意到,该商标在注册人企业注销的半年后,于2021年6月30日办理商标转让,接着于2021年7月12日再以受让人名义提交续展。我方认为,原商标注册人宁波胜日生辉炊具有限公司已经注销,不可能在企业销亡半年后,再实施任何有效的民事行为。那么,本案中,受让人公司存在伪造转让人宁波胜日生辉炊具有限公司的相关证件和公章之嫌疑。请商标局加以特别注意。
回答:
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具体以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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