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83006 驳回问题
时间:2021-08-25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局老师您好,对于我们公司被驳回的31类商标 注册号:55483006 ,我们公司有很大的意见,我们公司的商标就是一个图形商标,明眼人一看都可以看出来,但是审查员就给引证了纯汉字的商标 13422987 知乐,这近似商标跟我的商标 不管是视觉上 还是产品上,没有一点是构成近似的,所以想请问商标局审查员是如何审判的商标??被驳回的商标又要申请复审,复审还有很高的成本费用,审查员犯下的错误问题 为什么要我们申请人来承担呢?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您询问的商标形审阶段补正回文说明此商标是在篆书基础上艺术设计而成,规范汉字“知乐菌”。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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