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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942904号“图形”商标不予受理问题
时间:2021-08-26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商标申请人于2021年07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网报系统同时提交了多件商标注册申请,且上传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系同一份文件。截止目前,已收到大部分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如第57923951、57930851、57943470、57946661、57927950、57933859等,均已收到受理通知书。这说明申请人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完全清晰,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商标申请的条件。申请人已申请行政复议程序,目前尚未收到复议结果。到恳请审查员综合考察本案的实际情况,加急处理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申请人第57942904号商标注册申请,保留商标的申请日。万分感谢!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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