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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重发商标证书号码是否与原来的一样?
时间:2021-08-26    访问量:0

问题:

请问撤三裁定书结果为撤销部分商标小类,原《商标注册证》作废,由商标局局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那原商标号会作废,与新下发的证书号码不一样吗?

回答:

注册号不变,仍为原商标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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