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撤三裁定书结果为撤销部分商标小类,原《商标注册证》作废,由商标局局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那原商标号会作废,与新下发的证书号码不一样吗?
回答:
注册号不变,仍为原商标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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