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在甘肃省武威市注册了一家公司,“西安艾尚标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员联系我说要帮我注册商标,他们公司说我名下的金福祥种业公司,他们查了说可以注册“金福祥”商标,他们承诺说没问题,于是我交了1500元商标代理注册费给他们公司。他们公司帮我设计了商标图案,并提交至国家商标局审核,现在国家商标局系统显示“驳回通知发文”,于是我联系西安商标代理注册公司,他们说我的商标“金福祥”有涉嫌跟别人的重复!现在让我再交800元要重新给我注册提交,我不愿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答:
商标注册申请后,审查员按照商标法和商标审查审理规则进行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具体费用请与代理机构沟通解决。 若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在我局部署开展了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希望您协助提供具体商标代理机构信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联系邮箱:dailiguanli@cnipa.gov.cn” 举报线索途径:一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搜索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登陆系统用户注册后可填写投诉信息,系统会直接转办地方局。二是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文了,行政执法类案件,包括商标代理的,可以拨打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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