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在先商标撤三结案后,已暂缓审理的商标否需要主动申请恢复审理?
时间:2021-08-30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局老师,您好!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因在先商标在走撤三程序,故向商标局申请并获得准许暂缓审理我们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近日收到商标局关于决定撤销该在先商标的通知。请问,申请人是否需要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恢复商标注册审理程序?感谢。

回答:

无需主动恢复。审查员根据在先商标状态进行审查。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