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0904
时间:2021-09-04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从业者您好。萧教授阿尔法波生物绿色疗法有限公司,公司是香港公司,且公司已经注销了,股东清算证明和商标归属说明都没有,现在申请人想把公司名下的2件商标,商标号分别为12500013、12500012转让至另外一个公司名下,是否还可以转让?如果还可以转让,转让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回答:
对于已注销的企业法人,如果商标权在清算过程中遗漏,国家商标局在审查证据时会着重审查证据材料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证明力:(1)证明在清算过程中没有处分过您询问的商标权,您询问的商标权确属清算遗漏资产。一般而言首先要提供注销登记时所附的清算报告(工商局存档的),应无明确商标处分的内容;在此基础上,鉴于清算报告通常会说明全部债权债务已经处分完毕,清算组成员及全部投资人要出具相关承诺和保证,确认未曾在清算中处分过您询问的商标权,并愿意为此保证承诺承担连带责任;(2)证明全部投资人同意您询问的商标权的转让:一般应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人名单;全部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全部投资人签字的同意转让文件。其他常规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栏目查询。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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