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
时间:2021-09-1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于2021年4月份走一般注销流程注销了, 当时忘记了公司名下还有商标,公司有两个股东,现在两个股东(两个股东是夫妻关系)商量把商标转给另外一个原股东名下,在公司注销清算报告中 也没有体现商标给谁, 这种情况办理商标转让 是否可以不提供公司清算报告备案,因为打印不出来了,提供两原股东同意商标转让给另外一原股东的证明和委托书等材料就行?清算报告备案可以不提供了吗?
回答:
对于已注销的企业法人,如果商标权在清算过程中遗漏,国家商标局在审查证据时会着重审查证据材料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证明力:(1)证明在清算过程中没有处分过您询问的商标权,您询问的商标权确属清算遗漏资产。一般而言首先要提供注销登记时所附的清算报告(工商局存档的),应无明确商标处分的内容;在此基础上,鉴于清算报告通常会说明全部债权债务已经处分完毕,清算组成员及全部投资人要出具相关承诺和保证,确认未曾在清算中处分过您询问的商标权,并愿意为此保证承诺承担连带责任;(2)证明全部投资人同意您询问的商标权的转让:一般应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人名单;全部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全部投资人签字的同意转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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