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局的老师们好,我想询问一些事项,辛苦你们解答。1、申请人发起商标撤三申请,同时申请新商标,要在什么时机寄送延缓注册审理文书到商标局综合处?需要等到下发受理书再发信件吗?2、延缓审查申请的格式是怎么样的?需要填写哪些必要信息?需要加盖公章吗?
回答:
提交新申请的同时向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要求暂缓审查,写明要求等待在先的商标,及新申请信息,无特殊格式,写清楚即可,附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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