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50521269号商标驳回复审问题
时间:2021-09-16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于2021年7月5日到商标局下发的关于第50521269号商标的发文编号为TMZC50521269BFBH01的电子部分驳回通知书。经查,申请人发现该电子部分驳回通知书中存在问题,部分驳回通知书中并未列明部分类别的驳回情况。、经电联商标局发文科之后,我们被告知商标局将重新下发部分驳回通知书,并根据发文科老师的指引,于2021年7月5日向商标局提交了书面说明,并于2021年7月27日起多次书面及电话跟进,一直没有收到重新下发的驳回通知书。申请人2021.9.3将该问题反馈至商标工作者信箱,负责的审查科老师表示他不负责不给解决问题,让我们找发文科。联系发文科之后被告知,这个问题是审查科的审查员造成的,文中没有写明该驳回的类别就是他们的问题。后我们反馈至审查科的审查员,并没有得到积极的解决方案。申请人一直按照商标局老师的指示进行反馈和联系,希望能解决问题,但商标局内部部门一直相互踢皮球,导致申请人错过复审时限,权利受损,直至2021年9月15日申请人尚未收到重新下发的部分驳回通知书,且该商标已经被公告。申请人请商标局尽快重新下发正确的部分驳回通知书。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