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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问题
时间:2021-09-22    访问量:0

问题:

近期收到《关于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书》,请问:1、商标所有人如何通过网络渠道提供电子证据材料。2、纸质的通知书由于地址原因,退回商标局,如何更改地址重新邮寄。

回答:

1、被申请人选择在线答辩的,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答辩管理,在【答辩绑定】通道中输入下载码/绑定码后,即可进行在线答辩。需要注意的是,下载码/绑定码绑定并完成电子答辩的,不可再纸件答辩。2、退回国家商标局的不提供二次邮寄,需到国家商标局大厅领退信窗口领取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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