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0类“流汁宽粉”商标审查事宜
时间:2021-09-22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第23922541号“流汁宽粉”注册被商标局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驳回,但第48441549号“流汁宽粉及图”商标文字部分也含有“流汁宽粉”并未驳回,却被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并予以核准注册。请问相同文字商标的审查标准何以如此不同?感谢!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国家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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