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第9386178号商标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寄给商标权人的挂号信单号是多少。我们尚未收到,代理机构收到了电子件。答辩期限是以我们企业收到的纸质件为起始日期计算2个月,还是以下发到代理机构的系统的日期加上15日起算2个月呢
回答:
XC68098735711,以纸件送达时间为准开始计算答辩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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