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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没有使用证据提交就重新申请,这个新申请的商标能被核准吗?
时间:2021-09-24    访问量:0

问题:

我对8月31号对第1462484号“口福居”商标提出申请,对方因未使用,9月7号即提出重新申请,请问,这种明显恶意规避撤销三年不使用制度的申请行为,能被驳回吗?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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