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时间:2021-09-26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您好!建议关于商标撤三的决定是否可以和注册申请驳回通知一样,附详细的审查意见,使撤三双方可以公平公开公正的知晓审查员具体的审查判断,决定依据,方便对结果进行判断,也有利于对复审材料的充分提供。或者如专利审查一样,在审查中下达审查意见,对存疑部分要求补正或者说明情况等等,而不是最后只是简单下发一个决定通知,毕竟每次的答辩复审机会对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而复审时间又较短。对于很多申请人,权利人来说商标意义重大,关系一个企业的生存与长远发展。因此恳请商标局商标从业者予以考虑。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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