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想询问的问题是:在网上提交转让了商标A和B,商标局发回补正通知(A和C,B和D都是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已回文提交补正资料,同时也另将C和D提交了转让申请 ,请问这种操作流程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正确的流程应该怎样?
回答:
正确。提交B和D的转让商标申请,回文说明已提交转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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