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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答辩通知书
时间:2021-09-27    访问量:0

问题:

初审公告号49003562,案件号:20210000040838。这个通知书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答辩,并将答辩书及本通知书一并交回我局。选择电子答辩,应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异议答辩材料,请上传信封及通知的扫描件(信封需扫描正反两面)。     但是我们没收到挂号信,这个能查吗?

回答:

本平台无法查询异议答辩通知书发文,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异议科010-63218500-5-7人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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