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商标局的审查人员,非常抱歉打扰您,我们公司申请商标肝全制霸56042929,怎么联想也想不出为什么给驳回,哪里产生了误导。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7)项驳回,烦请解释一下
回答:
本平台无法解答商标审查有关实体性问题,您可自行参考《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您问题中所述商标已作出驳回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您若对该驳回决定不服,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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