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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气为什么不能通过事情
时间:2021-09-30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2021年 6月7日申请了“王者之气”33类、35类商标不给通过,理由是:1、该商标与成都市天成酒业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1444876号”王者“商标近似。              2、该商标与成都市天成酒业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20年06月30日申请在先的第47696193号”王者“商标近似。              3、该商标与刘香连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40056082号”王者气概“商标近似。我们公司反驳的理由是:1、不管”王者“还是”王者气概”还是”王者之气“,你们说近似,是哪近似,是表达意思相同还是什么?三者之间有谁模仿谁了,哪来的高度相近,三个商标改变 没有容易混淆和协议之嫌疑。                                   2、如果“王者之气”被叛和“王者”“王者气概”近似,不能通过,请问先申请的“王者气概”商标通过合情合理,那后来申请的“王者”商标又是怎么通过的呢?为什么“王者之气”商标不能通过。                                    3、所以请求通过,表示感谢!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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