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体注销后,公司名下持有的商标需要怎么处理?
时间:2021-09-30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目前我们公司主体已在工商局注销了,但是忘记了公司名下还有一些商标没有处理,1、请问需要怎么处理,或者是现在转让出去的话需要什么材料及手续? 2、请问公司注销后 原公司名下持有的商标有没有时间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移出去,要不然该商标作废这项要求?感谢
回答:
1、公司注销核准后,办理商标移转登记,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终止,由继受商标的当事人一方办理申请时,不需要提供转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书无需转让方盖章签字。通常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证明公司法人已经注销;(2)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3)登记机关存档的注销清算报告;(4)证明有权利继受商标的其他文件。其中,证明清算过程中已经处分商标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当事人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签订的合同,也可以是清算报告中关于商标权归属的约定。2、商标有效期内均可以办理移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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