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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问题
时间:2021-09-30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代理的 56893723号商标,辉泽万隆被驳回,驳回理由是因为万隆是外国地名,不可以注册,但是我们公司查到同类别的带有万隆字样的第33038902号;第39198455号;第22643042号等等都已经注册成功,如果因为地名原因的话那应该所有带有万隆的都不能注册。为什么其他的可以注册呢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新申请被引证在先相同近似商标驳回并不影响在先已注册商标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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