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在10月8日上班正常查收电子收文时,发现在10月3日有收到《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的收文,商标官网上有标识“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那么请问我们在10月3日收到的电子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应该怎么计算上诉的截止时间呢?并且10月3日尚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时间应是10月8日,烦请告知该情况案件的上诉截止时间。(已打过电话到010-63219232/010-63219276,均无法拨通)
回答:
请询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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