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南启铭”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时间:2021-10-1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是华南启铭教育询问(山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7日。成都华南虎教育信息询问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将“华南启铭”申请商标注册,目前已通过初审公告。华南启铭为我们公司注册名称,在先使用,近两年的经营已形成一定影响!对方将我们公司名称中的“华南启铭”申请商标注册,如果他们申请的商标注册通过,可能对我们的公司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及影响,涉嫌不正当竞争及侵权,也可能对我们公司日后正常经营带来潜在风险!对方行为是否为恶意注册?现对其公司申请的“华南启铭”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恳请受理并回复,感谢!!!
回答: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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