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
时间:2021-10-11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工作者您好:我们公司委托代理于今年7月份办理的四件商标变更至今只收到了两个变更证明,另外两件(注册号42738781、48187396)仍未收到变更审查结果。代理机构给了我们一个补正通知,指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将第42730650号等1件商标一并变更。 但是该商标的变更证明都早已收到了,请问这个补正通知书是商标局发错了,还是代理机构搞错了,麻烦核实情况,尽快下发另外两份变更证明,等着用。感谢
回答:
42738781、48187396以上两件商标正在变更补正回文实审中,请您耐心等待。 国家商标局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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