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以我单位名义注册的两个商标,因到期后没能及时办理相关申请,在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向你局询问后,被告知无法办理续展业务,只能重新注册,原商标无效作废。 在获取《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后,又接到你局通知,要求对两个原商标的地址进行地址变更。 疑问:新注册的商标与原商标一致,地址是新地址。既然原商标已过期无效,为何还要对旧地址进行变更?
回答:
请您提供商标注册号为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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