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局2021年9月6日的公告,申请号为44137830,错误,应该是此案分割案件的公告即申请号为44137830A。我方于2020年12月2日提交的驳回复审申请和分割申请。现44137830案件正在诉讼程序中。2021年9月6日商标局的公告应为我方提交分割的案件公告,申请号应为:44137830A。请商标局核查并及时更改错误信息。感谢商标局的配合。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未分割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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