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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第453号),感谢!
时间:2021-10-12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第453号),设立过渡期,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注册证,以纸件形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注册人按通知书指定网址和提取码,登录中国商标网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同时寄发纸质商标注册证;以电子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发放方式暂时不变。请您确认,在过渡期(2021-10-15至2021-12-31)内纸报新申请的,将来产生的注册证或其他证明,既可提取电子证明又会收到纸质证明,是吧?感谢。

回答:

设立过渡期,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注册证,以纸件形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注册人按通知书指定网址和提取码,登录中国商标网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同时寄发纸质商标注册证;以电子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发放方式暂时不变。不是指在过渡期(2021-10-15至2021-12-31)内纸报新申请的商标。  国家商标局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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