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关于第42782219号异议裁定情况说明
时间:2021-10-13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从业者们好,关于第42782219号的异议裁定,由于审查员的疏忽(将引证商标弄错)造成申请人异议不成立,给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该情况说明已于2021年9月1日通过邮政挂号信XA41268138635寄出,9月23日致电综合处被告知会在当天下午致电回复我方,但至今未收到回复。现在商标局电话打不通,特此询问,是否能重审此案?请尽快回复我方,感谢

回答:

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异议科010-63218500-5-7人工询问。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