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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第453号)
时间:2021-10-13    访问量:0

问题:

请问公告中所写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及“设立过渡期,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这个时间是按照商标申请的什么日期为准的呢?申请日、注册公告日,还是别的什么日期?还望老师解答,感谢!

回答:

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注册证,不是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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