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号“57002618”驳回理由无厘头业务水平有限
时间:2021-10-14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关于申请号57002618,名称“DDWALK”的驳回理由是申请号56079318号在2021年5月14日在先申请了“DWALK”商标近似。而申请人本人在2017年9月14日,注册号 20700039 ,名称DDWALK 已注册成功,申请人因业务扩大只是在个别商品上稍作完善才重新提交申请。审查员的驳回理由完全不符合《商标法》及《商标审查标准》,审查员的审查错误,让申请人来缴费复审有失公平。请商标局商标从业者能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盼复!感谢!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新申请被引证在先相同近似商标驳回并不影响在先已注册商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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