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胡乱驳回
时间:2021-10-14 访问量:0
问题:
作为从事十多年商标注册代理人,最近收到驳回文件,商标驳回实在太牵强,如果复审,企业不情愿承担费用,不复审企业的投入都白费了,更影响代理人的信誉。比如申请号56931486号的部分驳回,参考已注册商标分析,根本不应该驳回。57727822号商标驳回,难道商标局为了复审来创收的吗?驳回的合理吗?又没处讲道理去,审查员的错误让企业来买单吗?让代理怎么处理?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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