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按正常流程,申请人无法在新申请阶段申请暂缓审理,且商标局也没有权限主动超过审查期限不予审查,而且即便在驳回复审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也不会特意暂缓审理等待在先权利的状态稳定。该商标超期审查,严重违反商标法的规定,我方将继续发起投诉、举报等措施,请求相关审查员尽快予以审查。
回答:
申请人同时提交撤三申请和新申请,可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请求暂缓审查,符合条件的会暂缓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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