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我们公司系商标注册代理单位,想请教个在代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29类2907组中的“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与第32类3202组中的“无酒精饮料”,其具体区别是啥?纯牛奶的蛋白质含量一般为每100毫升3.0克左右,是不是“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中的牛奶含量要在50%即商品的蛋白质含量要在每100毫升1.5克以上才算“以牛奶为主的牛奶饮料”呢?期待您的回复。感谢!
回答:
具体使用问题请询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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