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雅慧
时间:2021-10-26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局相关商标从业者您好,请问我们申请的18类商标(57202670)为什么会被驳回呢?之前已经注册成功相同商标(10853341),同一申请人注册相同商标不是可以的吗?还有25类商标(57213111)也是被驳回,之前也注册成功相同商标(11679351),按照正常正规合法程序不该被驳回吧?还请给个合理的解释。如果申请复审的话,成功几率是多大?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国家商标局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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