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局您好,商标申请号:57194941 我们申请的35类商标被驳回,说是商标近似,但是不一样啊,就是前面“九州”两个字相同,但是其他的带“九州”为啥成功了,到我们就因为相似就驳回了。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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