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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注册中使用通用形容词的问题
时间:2021-11-01    访问量:0

问题:

A公司注册商标为:通用形容词加一个字(非该商品通用名词),比如卖眼镜的取名靓仔装,其文字商标注册包含了35类商标,那么其他人还可以使用该通用形容词作为店招吗?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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