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根据“关于第8071995号“VAPE”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编号:商评字[2019]第0000121415号重审第0000003651号),撤销商品应为:净化剂;冰箱除臭剂(去味剂);兽医用化学制剂;消毒纸巾。而非公告上刊登的全部商品/服务。请重新下发正确公告。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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