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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有人利用商标局的善意抽签公证的行为来恶意使用抽签撤三
时间:2021-11-06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各位商标从业者和老师们您好 我是第25224116号黄瓜商标的受让人 转让规费已经缴纳 商标正在转让中 我们发现25224116号商标被提了撤三 第53572834号黄瓜商标和第53575757号黄瓜商标在2021年2月4日同一天申请是提撤三方的故意为之 有目的使用两个表面不相关的主体 在同一天提交商标申请 再利用商标局抽签公证的这个环节来拖延审查结果 两个商标都是在同一个代理机构 同一天提交 这样操作 只会增加商标局在各个环节的工作量 他们利用了商标局老师们在各个环节的付出 抽签公证费又是商标局承担费用 如果大量的人员都效仿这种操作 只会给商标局带来更多麻烦和抽签公证费用的支出 苏州大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第54413495号同名商标同一天申请商标 酷  第52944658号同名商标同一天申请商标 燊  等等都利用不同主体在同一天申请同名商标, 利用抽签公证的环节来拖延审查结果来达到撤三 新注册的目的 所以我请求各位商标从业者和老师对这种恶意利用同一天同一类申请同名商标的行为予以打击 苏州大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工商信息上可查到早已是经营异常的企业 他们名下的商标有很大部分都是在同一类别 同一天申请的同名商标 目的就是利用抽签公证的环节来拖延审查结果 来达到撤三 新注册的目的 列入他名下申请的第33类 酷 商标 第33类的 燊 商标 以及本案中涉及的第45类 黄瓜 商标等等 所以我真诚的希望商标局的各位商标从业者和老师能够制止这样恶意的一种利用不同主体在同一类别同一天申请同名商标的行为 因为抽签公证的本意不是让他们达到撤三成功的意愿 而是公平公正 而现在的情况是本案的障碍标在2021年2月4日申请的两个黄瓜商标背后都是同一个主体 就是苏州大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他们在2月4日申请的同名商标 如果是两个不相干的主体 绝不会在6月9号对我们的黄瓜商标提出撤三 从逻辑上就能分析 再查看苏州大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标 有很大部分都是这样的操作方式 同名同类同一天提交等待超长时间的公证抽签的方式来达到撤三成功的目的 他们严重扰乱了商标局的正常工作量 抽签公证的费用又是商标局支付 耗费了各位老师们的精力和商标局的资源 最后成他们的牟利手段 所以我请求打击这种行为 也请商标局商标从业者和老师对这种恶意利用同一天 同一类别申请同名商标去抽签 提撤三的恶意行为予以打击给他们直接驳回 苏州大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这类恶意行为的操作者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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