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商标被其他公司抢注册的问题
时间:2021-11-10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在上海于2014年开创了Le Vin 和Le evrre 两家餐厅,当时由于刚成立营业期间没有注册商标。之后再注册时发现被合肥一家企业所抢先注册了,该代理人名称为:合肥企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注册下来公布日期为2017年8月28日。然而当年这家公司就倒闭关门了,所以当时我们也没有再计较追踪。现在我们公司延续开立新的门店,用到的也是该品牌,在设定新的品牌名和使用商标时发现,该商标权依旧存在导致新的商标注册无法通过,但已经过了3年了,想问下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比较好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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