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异议简单理由写了三件在先的近似商标,在补充材料的有效期限内,我们公司在补充材料里面增加了两枚引证商标,请问一下商标局对于后面新增加的两枚引证商标是否会一起纳入审查?
回答:
补充材料中的资料只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实审会依法依规一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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