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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G758712号商标出具注册证明不予核准的问题反馈
时间:2021-11-19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审查员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代理案件 商标号第G758712号商标与2021年9月14日递交了15件出具注册证明申请(申请号20210000005127-20210000005140)(发文编号:出证20210000005127ZMBL-出证20210000005410ZMBL),该商标的申请人地址已经在国际局进行变更,但国内系统没有相应变更,导致我方提交的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不予核准。本次共递交了15件出具注册证明申请,其中13件被下达了不予核准。故此,特有以下请求,恳请官方及审查员老师予以支持和协助,在此先行致谢:1、恳请审查员老师撤销不予核准证明,2、恳请国际处老师协助将G758712号商标地址进行更正。3、若有其他事宜,恳请审查员老师再告知我方,联系人:刘燕女士,电话:非常感谢您对本案的支持,在此先行致谢。     我方收到不予核准通知后,立刻致电知识产权局,电话中老师说申请人虽然在马德里做了名称变更,但审查员老师仅根据知产局系统里的地址来审核。申请人在马德里做地址变更就是为了不用每个国家的进行变更,若仍需每个都去做名称变更,则失去了国际商标的意义,申请人没有过错而被下达了不予核准,显然是无法接受的。知产局审查时应以国际局信息为准,商标网更新滞后,以未更新的信息作为依据不合理。因此,恳请审查员老师支持本案诉求,申请人对商标局给予本案的关注深致热忱!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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